为响应国家“节能降耗”政策,规范校内有偿能源使用秩序,做好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水、电、暖”等能源计量使用情况的集中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2017年9月15日—30日。
二、清查范围:
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办公以外的所有使用学校水、电、暖、气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的设备及设施。
三、清查内容:
1、对校内所有水表、电表等用能计量设备进行清查统计。各单位和个人务必先进行自查,发现所属计量表如有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请在9月20日前报后勤管理处能源保障科,如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利用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计量表进行瞒报、漏报能源数据情况,将按用能数据上限进行费用追缴。
2、对校内所有连接计量表的线路、管路进行清查。用能单位和个人所属计量表应正确安装、使用。如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缺表、绕表等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
3、本次清查所涉及的单位、部门、商户和个人等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及时到学校计财处进行缴费。前期已收到缴费通知的单位务必在限定期限内缴清欠款,否则将对其断水断电,并计算滞纳金。
望各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予以配合。
后勤管理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