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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作者:文/王乐昌;图/刘奕辰  审核:张洪坤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刘奕辰 点击:[] 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月2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会议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党委书记李兴伟主持学习并讲话。

李兴伟强调,当前学校正处在事业发展关键期,要实现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的愿景目标,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将党章党规党纪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二是加强监督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日常监督,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级向下延伸。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全校党员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要做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表率,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两个维护”体现到工作上、落实到行动中。严守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守生活纪律,严格约束操守。做到公私分明、严以用权,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四是加强自我监管。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自我监管意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带好自己的班子、管好自己的部门、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用《条例》来约束日常工作和生活,规范言行,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带动全校师生实干笃行,团结奋斗,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上,青岛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郑刚受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主要内容、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等方面深入剖析,对常见违纪违法行为及表现进行了重点阐释并举例说明,报告内容丰富、脉络清晰、说理透彻、生动翔实,既有深入的理论思考,又有丰富的实践提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将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深刻认识。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明永围绕学习主题作了研讨交流,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敬义同志作了书面交流。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院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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