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欢迎光临青岛科技大学新闻网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科大要闻 >> 正文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
作者:高存福  审核:刘奕辰 来源: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编辑:高存福 点击:[] 日期:2025年10月01日

9月30日,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5015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吕万翔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第三届理事会进行了届中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新补选4名理事,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新的秘书长。同时,根据基金会秘书长聂广明的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张青山担任基金会副秘书长,进一步完善了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吕万翔向全体理事对基金会建设及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强调,基金会作为学校与社会连接的重要平台,以服务学校“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为中心,在汇聚社会资源、支持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规范化运营直接关系到学校社会公信力和事业发展后劲。针对基金会规范化发展,他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法治思维,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合规意识贯穿于社会捐赠、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全流程;二要强化透明度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公开、财务公开、决策公开”制度,通过基金会官网、年度报告等渠道主动公开基金会项目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强化内生治理,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重点核查捐赠协议合规性、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防范运作风险。

会议审议并通过使用非限定性捐赠收入支持“麒祥楼”楼牌更换改造工程项目、使用“育才基金”重大支出预算申请、使用非限定性捐赠收入支持育才基金项目、使用非限定性捐赠收入支持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工作等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稿)《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稿)《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产管理使用规定》(修订稿)《青岛科技大学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管理办法》(制定稿)等管理办法。

理事会成员,监事会、秘书处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下一条:学校举行2025年“再一次出发”迎新生文艺晚会暨“科大情·强国梦”大学生文艺汇演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