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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科带头人董学立教授作客我校法学名家论坛
作者:王鸿祥  审核: 来源:法学院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7年04月16日

4月15日下午,著名民商法学家、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教授作客青科大法学名家论坛,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静态物权法”专题讲座。论坛由法学院副院长王金堂主持,张福德教授、陈英副教授、綦磊博士作为点评嘉宾参与了活动。

董学立教授从静态角度讲解物权法,以“物”“物权”“物权法”三个基本概念展开。首先,他以“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的区分为例,对何者为“物”与何者被“视为物”进行了界定。其次,他从特定性、支配性和排他性三个特性出发,详细阐述了无权客体的特定性、实现上的支配性及效力上的排他性。最后,他以物权法中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区分原则和效益原则四个方面对物权法中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担保物权源何自由”等问题,发人深思。

讲解之后,嘉宾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对当前物权法部分条款设置的疑问、不动产担保物权及担保物权的登记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场同学就部分疑点难点进行了提问交流。

此次法学名家论坛在以往学术讲座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增加了专家点评、论辩和师生互动环节。法学院将陆续邀请法学界的学科带头人作客法学名家论坛,充分发挥学术论坛的“第二课堂”作用,为同学们的专业学习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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