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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狐”杯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提交时间的通知
作者:王垚  审核: 来源:刘园园  编辑:信息学院 点击:[] 日期:2016年06月17日

各学院、各部门、高密校区:

学校已于2016年5月22日下发“关于举办2016年‘灵狐’杯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见链接http://www.qust.edu.cn/info/1553/2997.htm

大赛组委会近日接山东省教育厅通知,现把各学院报名、提交作品时间及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报名

本届竞赛作品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网址: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填写报名信息并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等材料,竞赛作品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不低于5项,多报不限。

二、材料提交

各参赛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大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一份,展示视频只交电子版)。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一分钟展示视频,要求视频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mp4”(例如:创意组+现代农业+智慧大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mp4)。

各学院于6月27日前集中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纸质版材料:“大赛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一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大赛报名表、大赛报名汇总表、一分钟视频及项目计划书)报送至信息学院分团委(崂山校区弘毅楼C区2楼,88958980)。

三、学校评审遴选

学校定于7月1日前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按报名项目总数的40%左右遴选出优质作品参加现场答辩。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需准备现场展示和10分钟的PPT汇报(现场答辩时间待定,见后续通知)。根据材料得分与现场答辩得分,并结合教育厅下发名额,遴选出参加山东赛区竞赛的项目,并从学校推荐队伍中选拔出金奖队伍3只、银奖队伍6只和铜奖队伍9只,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金奖队伍每队颁发2000元奖金、银奖队伍每队颁发1000元奖金、铜奖队伍每队颁发500元奖金,用于后续比赛支持。

1.评审章程。本届“互联网+”章程及评审办法遵照教育部《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章程》和《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实施。

2.评审程序。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报送项目的初审,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终审,并提出推荐参加山东省区域选拔赛的项目名单。评审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辅导课视频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5NzkzNDMxMg==.html

“互联网+”大赛QQ群:476207915

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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