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按照《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6年度“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见《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
 
3.各教学院限推1人,各科研院所由科技处组织限推1人。
 
4.对近五年出现教学或实验事故及违反师德规范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5.已获得过学校优秀教师奖励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审表》(附件2)和《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3);
 
2.学院初审:学院审核申报人各项业绩,各单位限推1人;
 
2.学校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名单进行公示;
 
3.公布结果:正式公布“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结果;
 
4.表彰:2016年教师节对“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各单位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审表》(附件2)及《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不可括页)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陈超 秦端振
 
电 话:88956896
 
邮 箱:zyjs4023@126.com
 
地 址: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暂行办法》.doc
 
2-《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评审表》.doc
 
3-《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