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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审核: 来源:马寒  编辑:宣传部 点击:[] 日期:2016年07月01日

各党总支: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决定开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推荐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学校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

二、推荐评选标准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3.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5.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学习研究运用新媒体技术,自觉提高网宣能力。

三、推荐评选方法

各党总支、机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党总支(机关部门)推荐1名个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于7月11日前将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党总支或部门公章)一式7份报送党委宣传部(图书馆楼B座501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cb@qust.edu.cn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推荐。

联系人:马寒 联系电话:88956887。

附: 中化政研会优秀思政工作者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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