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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人员2016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计财处  审核: 来源:刘园园  编辑:计财处 点击:[] 日期:2016年09月07日

接青岛市财政局通知,学校持有会计证的老师登录http://qdgate.1k100.com/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需个人承担学习费用(见《青岛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财务处

2016年9月7日

 

 

青岛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一、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需个人承担学习费用。

二、会计人员每年仅有一次选择培训机构的机会,请谨慎选择。

三、培训形式

会计人员按网络培训流程进行培训学习及考试。会计人员须按规定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教育培训学习。累计学习满24学时后,可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24学分,视为当年度培训合格。学分当年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

四、培训流程

培训流程分培训系统登录、个人信息修改、培训课程的选择及学习、培训考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及须知如下:

1.培训系统登录

培训系统登录采用身份证号及姓名信息验证的方式。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时,需使用身份证号及姓名登录,信息验证通过后可成功登录培训系统。

2.个人信息修改

会计人员登录培训系统后,应先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如与实际信息存在不一致,须先进行信息修改以确保培训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

3.培训课程的选择及学习

会计人员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课程的选择及学习,培训学时数应不少于24学时。

4.培训考试

培训学员学习满24学时,可进入继续教育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培训当年度获得24学分。

五、培训学分登记

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将每周定期报送青岛市财政部门,导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无需会计人员到财政部门办理合格登记。会计人员可在培训合格一周后,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网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栏目,查看个人的学分。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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