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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贾建闯  审核: 来源:刘园园  编辑:国资处 点击:[] 日期:2016年09月23日

各学院(高密校区)、实验室、研究所(室):

9月21日上午,东华大学松江校区3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过程中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学生重伤,一名学生轻伤。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学校各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的相关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主管院长组织对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实验室无安全隐患。

2、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遵守学校以及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存放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试剂条件的实验室,要停止实验,并将剩余危险品转移至有储存条件的实验室。

4、国庆节期间,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继续实验。

5、增强防范意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实验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使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按照规定申领,严格执行领用、使用和实验台帐登记制度。

7、化学类易燃物质应存放在防爆冰箱中,并在冰箱外粘贴警示标识;实验室冰箱严禁存放食品、饮料和个人物品。

8、严禁将危险废弃物、危险废试剂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分类并暂时存放在学院或实验室临时区域内,由学校统一集中处理。

9、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分类、直立固定在实验室专用区域并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阀门。

10、高温、高压设备以及高速离心机在使用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自查与整改,特别对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如遇突发安全事件,请第一时间通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84022829,13658690101

联系人:贾建闯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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