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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警方查扣的校园内“无牌、无证”摩托车接受处理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刘园园  责任编辑:保卫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6年10月06日

各位摩托车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于2016年10月6日对崂山校区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100余辆。

警方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校园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治理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查处。

此次查处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请于2016年10月8日之后,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区分局崂山风景区中队接受处理。

地址:崂山区梅岭东路29号(崂山风景区管理局院内)

电话:55580375

必带证件:身份证、购车发票。

如有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可一并带上。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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