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摩托车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于2016年10月6日对崂山校区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100余辆。
警方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校园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治理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在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查处。
此次查处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请于2016年10月8日之后,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区分局崂山风景区中队接受处理。
地址:崂山区梅岭东路29号(崂山风景区管理局院内)
电话:55580375
必带证件:身份证、购车发票。
如有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可一并带上。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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