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8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政府特贴专家”)的选拔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和党、政、军、群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之内。
已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人才类奖项(高于市政府特贴)和本文件下发时正在管理内的青岛拔尖人才(含参加2016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进入考察公示范围的人员)等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特聘专家”)的选拔对象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选拔数量
1.我校可向青岛市推荐市政府特贴专家候选人1名;可向青岛市推荐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国内、国外专家各1名。
2.各学院限额推荐特贴专家和特聘专家各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
由相关单位推荐,须在各单位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青岛市人社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17年申报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或《2017年申报“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2.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报送全套材料。
(三)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年5月18日16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
联系人:陈超 任春莲
联系电话:0532-88956896
电子邮箱:zyjs4023@126.com
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1: 《2017年申报“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2:《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84 号)》.pdf
3:《2017年申报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4:《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聚集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