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且按项目进度须结题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和校级),项目明细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现场答辩
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答辩验收,每个项目PPT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点评5分钟。PPT陈述包括项目任务书目标,研究过程,取得的成果、结论、创新点及价值,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自我评价等。
(2)展板展示:
国家级项目需制作一个展板进行成果展示,实物可同步展示,展板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编号、项目成员信息、指导教师信息、项目简介、创新点、项目成果(含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信息)。
展板规格要求:X型展架,幅面尺寸1800mm×800mm,展板左上方统一打印“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来标记项目所属类型。
2、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各学院统一组织,且须报名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网址:“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四、成绩评定
项目验收以申报书的预期研究成果为标准,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高水平论文与专利等成果支撑)优先评优。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成果的良好展示度、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结题材料
①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一式3份);
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3,一式1份);
③项目信息简表(见附件4,一式3份);
④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本;
⑤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
⑥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加装“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作为封面进行装订;
以上结题材料(①②③⑤⑥)的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纸质结题材料(①②③④⑥)均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6)。
(2)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时间:各学院于6月5日17:00前将国家级项目结题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kdcy2016@163.com,纸质版(装入档案袋,一项目一袋)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崂山校区小高层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答辩时间:拟定于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展板展示时间:拟定于6月13日,为期一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团队于6月13日前按照要求自行制作完成展板。
2、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各学院将校级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见附件7)提前3天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并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对各学院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结题验收工作须于6月15日前完成,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后将以下材料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①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8);
②校级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9);
③验收成绩为优秀的项目结题材料(各项材料1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加装封面;院部留存一份);
④所有项目的电子材料。
(3)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六、其他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项目过程管理力度,督促学生认真执行。
2.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应在验收前填写相应申请表格(见附件10)。若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者不得申请延期,须对其进行项目终止处理。
3.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1”。
联系人:刘奕辰
电话:88958936
邮箱:qkdcy2016@163.com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