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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110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作者:校办  审核: 来源:校办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7年06月20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学校安排部署,现决定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中110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二、具体要求

1.填写督查材料。各单位认真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实事求是地反映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既不夸大成绩又不回避问题。文字表述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突出重点、明确期限,无需修饰性描述。其中,“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要分条描述且每项字数严格控制在50字左右。

2.提交督查材料。各单位要树立时间意识、把好时间节点,于2017年7月5日前,将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完成情况一栏表”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信息科,电子版发送至dcxxk@qust.edu.cn。

3.用好督查结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系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客观肯定成效、精准分析原因、加快推进落实。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任务的督查结果,通过《督查简报》面向全校通报,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10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栏表.xlsx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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