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崂山校区将实行机动车校园泊车收费,届时我校将有崂山、四方等两个校区对机动车校园泊车实施收费。为规范学校机动车泊车收费管理工作。自2017年9月29日起施行《青岛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泊车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原《青岛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门禁及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同日废止。
整顿校园交通秩序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校园机动车泊车收费实施细则.docx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校园泊车代费券领用申请表.docx
保卫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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