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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审核: 来源:宣传部  编辑: 点击:[] 日期:2017年10月30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密校区分党委、机关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校决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项目包括集体创新奖项目和个人创新奖项目两类,在2016—2017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的理论、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等有实践成效的创新做法均可按项目的形式上报,其中集体创新奖项目可以行政管理部门和学院为单位申报,个人创新奖项目可由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创新奖项目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2.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及时掌握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采取措施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灵活、针对性强、效果好。

3.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思路、新手段和新机制,项目创新成果突出,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二)个人创新奖项目评选条件

1.紧密联系学校、部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2.善于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实际效果。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学习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遵循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推荐,并认真填写《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申报表》(不少于3000字,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项目要突出创新做法和实践成效,切忌推荐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学校将组织专门评委会对各单位提报的参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选,评出集体创新奖6项、个人创新奖4项。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项目评选活动。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2日前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边华东;联系电话:56887;邮箱地址:xcb@qust.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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