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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物资(服务)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审核: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中德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鲁财采〔2017〕63号等通知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设备、物资及服务均需执行政府采购。结合财务处《关于编制2018年校内预算的通知》,现对全校2018年将要采购的办公、教学、科研、后勤等设施、设备和有关服务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合理、有序地安排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纳入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教学、科研、后勤等设施、设备和有关服务均需要执行政府采购。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执行,财务处将不再受理“应该政府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报销业务。

二、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组织实施周期长。为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申报。

2、充分调研,谋划全年。本次申报为2018全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年中追加政府采购申请。请各单位认真谋划,全局考虑,做好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和资金预算。

3、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准确贯彻落实,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应该政府采购的未执行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4、各单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申报设备购置计划,不重复购置、不超标购置、不造成浪费,能够正常使用的设备不进行更新。

三、申报安排

各单位充分论证,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在落实好经费的情况下,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物资(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纸制版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处领导签字后交国资处设备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004房间),需要预采购的项目需要在及时联系设备科,并向财务处提前申报财务预算。政府采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同时发电子版至zfcg2018@163.com, 联系人: 范老师 电话:889-59027。

青岛科技大学物资(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docx 

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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