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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上报房产管理员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  责任编辑:臧传永  终审: 点击:[] 日期:2018年03月29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

为了做好青岛科技大学公用房管理系统启用的准备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公用房屋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青岛科技大学公用房基层管理工作实行使用单位设立兼职房产管理员制度。要求各部门按工作需要指派一名房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

房产管理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房产管理工作,有责任心,熟悉本部门房产占有、使用状况,掌握房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2.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

3.房产管理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应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离岗前房产管理员必须做好房产管理交接工作。

房产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填写《房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3日17:00前,将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004室,并发送电子版至qkdgzcbdc@163.com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956678

房产管理QQ群号:224291927

房产管理员登记表.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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