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已开通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住房商业贷款公积金业务,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不受每年提取两次的限制。学校财务处自9月1日起不再受理以上十家银行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统一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主)借款人应与符合提取条件的共同提取人(第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主)借款人及共同提取人各两份)、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请尚未开通上述银行网上营业厅提取公积金业务的老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业务,具体要求见附件。其他银行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仍按原办法执行。
附件:网厅商贷提取办事指南.docx
财务处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