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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审核: 来源:保卫处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8年07月11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暑假将至,按照省、市高校工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为保证我校暑期师生及校园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18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将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灾、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通过教育,使教职员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提高自身和财物安全的防范能力;继续巩固学校发展的大好局面,不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校园。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我校安全工作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校舍和容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建立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通过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

1.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放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安全隐患清查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因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检查,对实验室、高危品库房、各楼馆厅堂进行细致排查。

3.假期中,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假期中因工作需要正常工作的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所属部门要把工作时间、管理人员与安全负责人于7月18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4.各学院要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基础上,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针对暑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留校登记,以宿舍为单位确定责任人,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要求在学生离校时要断开宿舍内各类电器,整理、打扫好房间,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以防失窃。

5.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严格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落实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乱丢乱放和失窃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清理保管好残存、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做好校外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组织师生外出,要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夏季旅游的特点,有组织的结伴同行,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要注意游泳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凡集体组织外出旅游、参观学习、校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将活动报告报学校批准、备案。

四、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与防范措施

1.加强对暑假期因工程施工进驻校内的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部门做好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并报保卫处备案,对施工工地和外来人员居住工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按规定安全用火、用电,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同时,各单位要对解聘、辞退的外来工作人员进行清退,并及时报保卫处备案。

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保险柜、现金、支票、其它有价证券及各类公章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3.各学院要对宿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留校学生人数、名单和所在宿舍。公寓管理中心要负责宿舍楼在暑假中的安全看护,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暑假期间公寓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禁止接待外来人员住宿。

4.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中心、CAI中心、校园网以及校内假期营业网点的管理,加强对责任人员的教育,严格网络监控,严禁复制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政治稳定的宣传品,严禁利用校园网发布反动言论,违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5.为维护校园秩序,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公共资源在校区举办辅导班、培训班等,各部门举行高考报名咨询会、学术研讨会等会议必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活动审批程序申请通过后方可,必须在暑假前把相关材料报保卫处备案,明确联系人、安全负责人。

五、认真做好防汛工作

暑期我市将进入降雨丰沛期,防汛形势严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责任、措施、人员,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明确防汛责任,做好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安全度汛。

六、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1.学校设总值班室,按照要求处理有关事宜。假日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2.保卫处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假期中发生的治安问题,处理各类案(事)件,校园巡逻,督促检查各单位值班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要对所辖部位的安全负责,尤其是水、电、车辆、通讯、财务重点部位,要认真落实值班责任。水、电、通讯的管理要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制定好应急预案。

4.各教学楼、实验楼、学院楼均要求实行开放一个大门的规定,其它侧门一律进行封闭,各楼大门的管理,由管理室负责,要做好查验登记,并定期进行巡楼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安全检查报告、假期值班表、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值班表纸质版经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章,于7月18日前按校区就近一并报送保卫处,假期值班表同时报学校办公室。

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度治保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上报的《治保工作先进工作者表》经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党总支章,于7月18日前一同上报至保卫处。

保卫处具体报送地点为:四方校区行政楼112房间、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5房间。

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和盗窃案件等问题的,依据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委(校长)办公室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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