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审核: 来源:学生处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8年08月29日

各学院、高密校区:

近日,因受台风“温比亚”影响,我省寿光市及其周边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数万家庭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确保受灾学生能够顺利上学、安心求学,现就启动寿光及其周边地区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山东寿光及其周边地区因受洪涝灾害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2018级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及在校生。

二、资助种类和标准

(一)2018级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新生

1.设立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2.视具体情况发放生活补贴500-3000元;

3.发放爱心大礼包,包括卧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军训服等军训所需用品;

4.凭车票报销入学路费。

(二)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

1.视具体情况发放助学金1000-2000元;

2.凭车票报销返校路费。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村以上一级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联系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随机确认等方式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及金额;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情况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密校区要主动与家庭受灾学生特别是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2018级新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不能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2.各学院、高密校区在进行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3.各学院、高密校区要做好该部分学生的后续帮扶工作,将该部分学生纳入关注扶助对象,做好心理疏导、资助帮扶、学业指导等工作;

4.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于9月14日之前将学生填写的《青岛科技大学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2-88957968咨询;资助结果将在青岛科技大学官网、“学子之家”微信平台上公布。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8月27日

上一条:2018年新进教职工报到通知

下一条:关于下载观看《清风苑》电子杂志第六十期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