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高教厅函[2018]4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2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评选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通知,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 个类别,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 2018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及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2),电子版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各申报学院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2、9月6-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推荐。
3、9月8-10日,对拟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4、9月13日,将申报项目的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李钟超,联系电话:88959282,电子邮箱:66788814@qq.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因假期已经提前通知各学院准备了相关材料,希望各学院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申报详细要求参见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在工作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
附件: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系列表格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