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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通知
作者:颜枫  审核: 来源:纪检监察室 艺术学院  编辑:臧传永 点击:[] 日期:2019年05月16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倡树清风正气,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艺术学院党总支承办“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规矩规则自重自醒”为主题,面向学校师生征集书法、绘画、漫画、公益广告等廉政作品,宣传廉政理念,鞭挞腐败现象,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廉荣贪耻、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截稿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根据上交作品情况,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美术馆展出。

三、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能够反映活动主题,立意新颖、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广泛的认同感和实用性。欲代表学校参加山东省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书法:最小六尺,最大八尺;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不能装裱。

(2)绘画:只限国画,最小六尺,附作品文字简介,不能装裱。

(3)漫画:可以是单幅或多幅漫画、故事漫画以及插画,漫画中可加文字予以说明。手绘或电脑作画均可,其中手绘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与原件一起提交。网上提交作品需为JPEG或BMP格式,单幅图片在2M以上。

(4)公益广告:作品类型为平面公益广告,形式上参考报纸广告或海报设计,单幅或系列作品均可。提交作品时需附广告创意文字说明。网上提交作品需为JPEG或BMP格式,单幅图片在2M以上。

四、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随作品照片一起发送至邮箱:268086161@qq.com,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处理。作品不得打水印或“样片”等字样。纸质作品请交至艺术学院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方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者,主办方将取消获奖者奖励,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与组织单位无关。报送山东省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活动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

青岛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党总支

2019年5月15日

附件:2019年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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