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
为保证学科组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科组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专家推荐委员会召开评议推荐会议时,凡与申报人有配偶和直系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五年内硕博指导教师关系等的,应予以回避。
2.学科组专家推荐委员会成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心态参加评审评议,严禁在评议过程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说情串通及其他违纪事件发生,凡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评审结果作废。
3.各学科组要完善推荐工作程序和规则,加强对专家、工作人员和推荐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推荐结果,及时做好群众对评议推荐结果异议的处理意见。
4.对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 学科组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限额排序推荐;对申报科研为主型(直评制)、教学为主型、讲师和同级转系列的,学科组只进行排序推荐;对申报辅助系列任职资格的,由学校负责相应的推荐、评审工作。
5.学科组要将外审结果的三个意见告知申报人员本人和学科组专家推荐委员会。
6.学科组推荐采取线上查阅业绩、线下投票的方式进行。学科组专家凭专家账号及密码登录“青岛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具体见操作指南),查看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对其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投票单、记票单由学科组自行制作,进行线下投票。投票单上要注明申报人员外审结果的三个意见。
7.推荐结束后,学科组公示推荐结果,学科组系统管理员登陆“青岛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将推荐结果录入系统(具体见操作指南)。同时上报《学院(学科组)专家推荐委员会评议推荐结果》和《学科组专家推荐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科组于5月29日之前召开推荐评审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反馈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傅云磊 88956896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24日
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