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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审核: 来源:保卫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19年09月03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开学伊始,工作千头万绪,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救护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现将开学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开学期间是安全事故的高发阶段。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防控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分工,把工作关口实实在在把握在手中,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再细化,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隐瞒不报而酿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维稳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舆情的科学有效应对工作,确保快速、高效、有序,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认真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尤其是学生刚刚开学,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重点人员思想、行动情况,了解各类学生组织、团体、社团动向,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真做好庆祝建国70周年期间的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妥善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管理

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尤其关注新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细致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内容安排,充分结合单位实际和事故发生特点确定教育活动内容,着力加强消防、防诈骗、交通、人身伤害、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开展好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广大师生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意识、知识和能力。各单位须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人,每次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日常管理,避免发生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加强各类场所,特别是实验室、学生食堂、礼堂、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口密集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在继续抓好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单位领导带队负责,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学期初始安全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建立账本,精心梳理,以“零容忍”的态度,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楼堂馆所、生产(实验)场地、机房、学生宿舍、食堂、仓库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要坚决治理,对不按实验室管理制度违规开展的实验要坚决叫停,对不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坚决杜绝,对发生事故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究。

要特别严查违规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严禁在教职员工及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烧水壶、电热杯、电热梳,特别是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充电器和插座。禁止学生在宿舍及实验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做饭和饮酒。禁止在宿舍内堆放杂物,彻底清理阳台上堆放的大量废弃物,消除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动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现向各单位收集本单位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积极参与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教职工,请各单位以党总支为单位上报一名治保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并认真填写治保先进工作者表,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统一于2019年9月12日前报学校保卫处(崂山图书馆楼3019),学校将适时组织审核后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治保先进工作者表.doc

保 卫 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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