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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山东省“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学校文化办  审核: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19年11月01日

为进一步丰富我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线下活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决定举办“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山东省“学习强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

承办单位:

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20日-2020年2月1日

作品评审时间:

2020年2月1日-2月28日

获奖结果公布时间:

2020年3月中旬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省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凡是热爱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的公司、团体或个人、大专院校师生等,均可参加。

(二)参赛主题

参赛作品应围绕山东文化相关主题,从悠久历史、风景名胜、民俗非遗、文博珍藏、民间曲艺、特色产业、地方美食等多角度出发,充分体现山东灿烂历史文化与时代新风新貌,作品具有较强的文化性、创意性、时代感与实用性。

(三)征集范围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征集范围涵盖办公文化用品、文化旅游商品、文博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工艺美术品、非遗创新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家居生活产品、数码设计产品等多个范围。作品参赛时需注明类别,届时根据作品数量与质量按类别组织评审。

(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时代性,并具有实用性、艺术性。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照要求使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LOGO(可以在通知中下载)。“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LOGO仅用于本次大赛设计投稿,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五)提交方式

本次大赛初次征集作品提交方式为电子稿。

1.作品提交形式可为效果图或照片,统一格式为JPG格式,300dpi,A4纸尺寸大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并请填写作品设计说明,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3.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作品名单将在山东宣传网、山东宣传微信公众号、海报新闻客户端、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奖励在活动组织、宣传推广和作品征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集体。

六、版权说明

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获奖作品将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进行展示。未经“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带有“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LOGO的作品进行生产,不得用于商业活动,不得借“学习强国”文创产品谋取私利。

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

2019年10月29日

本次大赛初次征集作品提交方式为电子稿。请参赛师生将作品电子稿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cb@qust.edu.cn,由学校统一报送。联系人:刘园园8895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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