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我校推荐评审专家,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所在学科门类
请按照要求推荐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应按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12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划分,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每个学科大类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二)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三)近三年曾参与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者优先推荐。
(四)曾参与国际学生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五)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六)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七)个别项目对评审专家有特殊要求,届时将根据实际需求,另行增补专家。
请各有关学院指定人员开展专家推选工作。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正式推荐意见及《专家信息一览表》(附件)于2019年11月15日17:00之前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将专家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weiyanran@qust.edu.cn。逾期未能提交,将不再考虑推荐。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8959007
地 址: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17房间
附件 专家信息一览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