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教学安排
放假期间本专科生停课,研究生按照课表正常进行网络教学。
三、相关要求
1.各校区、学院要通过网络等形式摸排学生动态信息,做好健康防护教育和安全教育,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和思想基础。
2.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时要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3.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报名参加山东省第十届“学院创意杯”、2020年度“泰山杯”广告大赛暨“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资格文件及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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