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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学期间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的工作通知
作者:保卫处  审核: 来源:保卫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保障复学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复学期间平安有序。近日,保卫处对学校相关重点部位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发现以下问题:

个别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瓶车在室内充电、办公室内线路串联、插排老化、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重点部位无人值守等情况。

“防范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自即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自查细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检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青岛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要求消防巡查、检查、会议记录等档案是否完整;

2、各单位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要求电气检测、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后勤食堂油烟道清洗记录是否完整;

3、各建筑内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要求所有建筑内消防通道是否有杂物阻塞,安全出口无封闭现象;

4、各实验室教学、科研、生产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是否按要求落实实验过程中必须有人员值守;

5、教工单身公寓及各学生宿舍楼内是否有吸烟及乱扔烟头等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用电等情况;

6、本单位消防设施运转情况,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无遮挡、无损毁情况;

7、室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助力自行车、电动滑行车及给电池充电现象;

8、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网线等情况;

各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保卫处消防科于迎霞老师,联系电话:88959586。

学校保卫处将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针对不重视消防安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全校通报,对于因管理疏忽、责任不清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将依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保卫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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