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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审核: 来源:保卫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0年07月27日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暑假将至,按照省、市高校工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为保证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对2020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筹安排,密切协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全面详实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动态流向,持续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及体温超过37.3℃人员一律不准入校,根据上级要求,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需具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绿色健康码,从低风险返校师生需接受体温检测并持绿色健康码入校。离校师生返乡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一般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地区,如确需前往,必须报告学校。

二、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将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灾、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通过教育,使教职员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提高自身和财物安全的防范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要求,重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校内容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建立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通过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

1、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针对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隐患清查等方面,特别要对实验室、宿舍、食堂、高危品储存场所进行细致摸排。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已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因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暑期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发生意外。假期中因工作需要正常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所属部门要把使用时间、管理人员与安全负责人于7月30日下班前报保卫处备案。

3、各学院要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基础上,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值班安排,确定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针对暑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留校登记,以宿舍为单位确定责任人,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要求在学生离校时要关闭好门窗,断开宿舍内各类电器电源及自来水阀门,整理、打扫好房间,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以防失窃。

4、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严格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落实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乱丢乱放和失窃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清理保管好残存、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四、做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组织师生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夏季特点,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对确因工作需要,集体参加或组织的会议、出访、报告、参观、实习等各类活动必须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审批,并根据疫情防控等标准要求做细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对暑假期间因工程施工进驻校内的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部门做好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并报保卫处备案,对施工工地和外来人员居住工棚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按规定安全用火、用电,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同时,各单位要对解聘、辞退的外来工作人员进行清退,并及时报保卫处备案。

2、各单位要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保险柜、现金、支票、其它有价证券及各类公章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3、各学院要对宿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公寓管理中心要负责宿舍楼在暑假中的安全看护和巡查,禁止非本宿舍楼留住人员进入和留宿,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各单位要加强对网络中心、CAI中心、校园网以及校内假期营业网点的管理,加强对责任人员的教育,严格网络监控,严禁复制危害国家安全、危害政治稳定的宣传品,严禁利用校园网发布反动言论,违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认真做好防汛工作

我市已进入降雨丰沛期,防汛形势严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责任、措施、人员,做好师生汛期安全教育,加强对所属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教学楼等场所的自查和定期巡查。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人员、办公场所的安全防护,及时关闭门窗,断水断电。确定部门防汛联络人,保持电话畅通,明确防汛责任,做好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校园安全度汛。

七、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1、暑假期间,各单位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漏岗、脱岗,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2、保卫处负责暑假期间的校园治安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假期中发生的治安问题,履行校园巡逻职责,处理各类治安案(事)件。

3、各单位务必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要对所辖部位的安全负责,尤其是水、电、车辆、通讯、财务等重点部位,要认真落实值班责任。水、电、通讯等的管理要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制定好应急预案。

4、各教学楼、实验楼、学院楼均要求实行开放一个大门的规定,其它侧门一律进行封闭,各楼大门的管理,由管理室负责,要做好查验登记,并定期进行巡楼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假期值班表、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值班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章,于7月30日下班前按校区就近报送保卫处(崂山校区图书馆A区3019房间;四方校区行政楼124房间户籍科),假期值班表同时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对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暑期的安全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事)件等问题的,依据法律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处保卫处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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