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开放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顾姗姗  审核: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编辑:吕艳萍 点击:[] 日期:2021年03月01日

各学院、校区,研究院(所):

为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新学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实际情况,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前应进行安全自查,确保实验室具备开展实验的安全条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特别注意:

1.实验室危险品。清点实验室危险品,明确实验室危险源,检查危险品存放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确保科学有序存放。

2.水、电安全性。检查水龙头、水阀、下水排水情况,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电气设备、线路开展检查。

3.实验室安全设施。对通风系统、应急喷淋装置进行调试维护,检查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性。

4.特种设备安全。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气体钢瓶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安全。

(二)各单位安全检查

各单位结合寒假期间提交的隐患清单,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安全督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人员现场督导检查。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各实验室应在本学期开学实验前,结合本单位、本实验室的特点和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内容,对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涵盖消防安全、实验室基本安全常识、规章制度、用电安全、危险废弃物等相关内容,特别要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规避与排除的方法、突发事故应对措施。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剂(如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洗手液、口罩,并做好实验室防疫消杀和人员个体防护。各实验室应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定好实验计划和课程安排,尽量错时错峰使用实验室,减少实验室集体活动。日常使用实验室时应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四、加强卫生环境管理

实验室在开放前应进行卫生环境大扫除,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设备、门窗、橱柜等无灰尘,地面无纸屑垃圾,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并建立和落实值日机制,做好实验室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切实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

五、严格日常使用管理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员应做好实验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确保实验过程中有人值守、危险性实验要确保两人以上在场等,有力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各单位、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上一条: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