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期末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转运工作的通知
作者:顾姗姗  审核:雷永亮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编辑:王文艳 点击:[] 日期:2021年07月09日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

临近学期期末,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将对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转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对象和安排

一)回收对象

1.实验室废液;

2.实验室固废:空试剂瓶、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

注:此次不收集过期药品,后期将对过期药品进行专项处置。

(二)回收安排

收集地点:CCE大楼东侧通道,具体如下图所示:

收集时间:7月12日(周一)

9:30-11:00 收集CCE大楼各实验室危废

11:00-12:00 收集都市科技园各实验室危废

13:00-15:00 收集其他实验室危废

注:为减少收集危废排队等候时间,请各实验室按照分配时间段运送危废;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期间请各实验室妥善保管待移交的危险废弃物。

二、相关要求

)危险废弃物规范包装

请各实验室根据《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附件1)提前做好规范包装、粘贴标签、登记造册等工作,如因包装不合格而不予接收转运面阻莫

(二)确保转运移交过程安全

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对废液桶及包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废液桶盖拧紧不洒漏并留有一定的余量、固废包装箱用胶带固定牢。

参与危废运送人员须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防护服或白大褂、戴防护手套等,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危废物转运移交工作。

三、回收流程

危废处置公司安排专人接收实验室废弃物。交接过程中危废处置公司、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废物交接人员三方现场称重、记录装车。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于移交过程中随意丢弃危险废弃物的人员,学校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联系人:顾姗姗邹晋

联系电话: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9日

附件1:《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docx




上一条: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简报(2021年第2期)

下一条: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考察通知3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