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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四海英才,筑科大未来!青岛科技大学诚邀四海英才携手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作者:人事处  审核:王雷 来源:人事处  编辑:刘奕辰 点击:[] 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一、学校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0年,是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住鲁院士、发达国家院士、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30余人,泰山学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10余人。拥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农业科学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ESI综合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99位。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60个。

二、申请人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支持保障

(一)国家提供100-300万元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二)享受山东省和青岛市配套支持,最高250万元;

(三)聘任至学校“崂山学者”三层次教授岗位,享受年薪、安家费、住房补贴等有竞争力的待遇;单列团队进人指标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提供充足科研经费和实验室条件,妥善解决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问题。

四、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要求,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青岛科技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8693 88959097

电子邮箱:qustrc@qust.edu.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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