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青岛市政府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三楼会堂召开2011年全市质量工作会议,表彰了2010年度知名品牌创建企业和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企业。
我校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秘书长、青岛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杨波教授主持制订的两项国家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共计获得青岛市政府18万元人民币奖励。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12月30日发布,2011年3月1日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强制执行的环境法规,具有法律效力,是行业环境管理依据。这是青岛市首次制订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校杨波教授主持制订的这两项国家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较高控制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据了解,硝酸行业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NOX,是国家 “十二五”总量控制污染物。GB26131-2010标准实施后能够有效控制NOX排放,促进硝酸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硫酸工业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水污染物为砷和重金属,均为国家 “十二五”控制重点。GB26132-2010标准可有效控制SO2、砷和重金属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