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11月3日,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校党政领导高青、王瑞芳、罗公利、张淑华、韦殿华,部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与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学校抽查了高分子学院、化工学院、化学院、自动化学院、外语学院、信息学院、传播学院、经管学院、财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基建处、实验设备处、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16个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院、处级领导班子重点检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对处级领导干部重点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检查采取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内容,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对照测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被抽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除个别干部因公出差或因病请假外,全都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汇报会,并进行了谈话。其他谈话人员也都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汇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