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下发《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各部门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暂行)〉等规范、办法的通知》(青科大字〔2011〕167号),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增强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2011年完成了青岛科技大学《各部门档案收集整理规范》、《全宗卷管理规范》和《毕业生利用服务工作规范》的制定,以及《档案分类方法》、《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和《档案利用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相关内容已上载到档案馆网站“业务建设”和“毕业生学历认证”栏目。
此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实现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排架、检索的标准化;使档案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广大校友提供有效服务,推进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更趋于精细化、规范化,是大学文化建设、抓质量工程的一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