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高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我校在10月份、11月份分别为在青岛两校区和高密校区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并为缴费有间断的学生集中办理了续费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参保人员的因病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意外伤害医疗。因实行属地化管理,我校学生根据就读校区的不同分别参加青岛市和潍坊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有关规定,本学年,在青岛两校区就读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240元,其中,财政补助200元,个人负担40元;在高密校区就读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个人负担20元。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在办学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划拨104万元为全体学生支付了本学年的医保费,这也是自2007-2008学年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学校连续第五个学年为学生缴纳医保费,支付总额逾350万元。
另据了解,我校校医院已被青岛市医保中心确定为大学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联网成功,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在青岛两校区就读的学生有望在近期享受到普通门诊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