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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七届国际发明展展览会”的通知
作者:刘玉梅  来源:  责任编辑:科技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6月25日

各相关老师: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江苏省发明协会、昆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12年11月9日至12日在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本届展会展馆面积为2.4万平方米,为发明展览会历史之最。届时除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行业协会、解放军等单位参展外,境外将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团参展,是国际发明界的一次重大交流盛会;展会得到国家奖励办支持,将有一大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参展,也有中国发明协会领导成员及理事单位的一批重大原创自主创新的项目参加,将集中展示我国近年涌现出的一批自主创新的重大发明成果;展会期间除进行国内外最新发明项目的展示交流外,还将举办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全会、青少年创新论坛、知识产权战略论坛等重大活动及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等活动,以及组织本地政府、企业用户、风险投资商与发明人进行项目洽谈对接和拍卖交易等活动,为大力促进发明成果转化搭建有效平台。为了更好地展示我省发明创造成果,扩展交流与合作渠道,推动我省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经研究决定,我省组团参加本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

(四)已经参加过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的发明展览会的项目,这次仍可以参展,但如属于以前曾申报过评奖而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的,不应重复申报评奖。

(五)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六)各参展单位和参展组团单位要对参展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二、参展办法和费用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市发明协会会员和发明人等参展,由青岛发明协会统一组团。

(二)即日起,参展老师可向科技处报名,报名截止日为2012年8月20日。

(三) 参加本届展会参展人员需根据项目类别选择填写附件1、2、3、4,打印纸件一式两份,发明人签字即可,于2012年8月20日前由参展者报送我校科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到邮箱qustkjc@163.com,办理相关费用的手续,我校将统一将向青岛市发明协会报送材料,以便开展优秀项目预评审、项目汇编资料编印及各项筹展工作。

(四)展板要求宽0.9米,高1.2米,展板可通过图文并茂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五)展品要求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可配以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六)展厅采用3米×3米标准展位,每个展位的评奖项目不超过5项。展会为每个展位提供一张展桌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提供220V电源。若需要其它条件需事先申请,费用自理。

(七)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收费5000元(5个项目);光地每平方米500元(36平方米起租)。

(八)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参展展位费可以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交山东发明协会,由山东发明协会一同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直接交中国发明协会。会务费,到达昆山市后在参展报到处缴纳(现金支付)。

三、组织技贸活动

在积极组织发明人、专利权人参展的同时,将组织公司、企业和投资商到展览会上开展发明成果洽谈和合作开发等活动,有效地促进发明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实施。各发明成果、专利技术拥有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做好转让、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商业计划书)。展览会期间主办方将召开推介会,有选择地推介一批重点参展项目,并且重点推介的项目一定要有老师参会。

四、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设立了“发明展览会奖”。展会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牌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有影响的全国性机构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同时,展会还将评选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展团。

需申报评奖的项目,请按照“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附件4)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评奖项目资料(如:主要专利文件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检索报告、查新报告、鉴定报告及行业或全国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已参加过往届全国发明展或中国国际发明展并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评奖,若有重大改进的,就改进部分可以申报评奖。

五、拟在线申报

今年申报参展项目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从2012年7月1日-9月15日各单位可以登录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申报指南另行通知。各组团单位要组织人员上网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展项目汇总表”、“项目情况表”或“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参展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情况表”或“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纸质评奖技术资料(详见附件4)装订成册(一个项目一份项目情况表,并与该项目纸质评奖技术资料装订成册)。

六、日程安排

(一)11月7-8日全体参展人员报到、布展。

(二)11月9日至12日展出,在此期间将组织发明成果对接洽谈、IFIA全会和有关活动等。

(三)11月12日下午举行展览会闭幕式和颁奖仪式。

七、展会地点

昆山国际会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88号

八、展品运寄

参展单位的展品请于2012年11月5日前运抵昆山市,外包装请写明“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字样。展品到站后的提货、运输、搬运、仓储以及代办展品提运及撤展发送业务等费用自理。

九、联系人 刘玉梅;联系电话:84022918,地址:四方校区1号楼318房间

十、附 件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6251714365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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