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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岛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9年06月04日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校2009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对象

我校2009届男性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身体要求:按国家有关征兵规定。
       
二、预征流程
  1.2009610日前:学生自愿到各学院学工办(分团委)报名。
  2.2009620:四方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3.2009620后: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
        4.
2009630前:《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5.20091031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6.200912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接收《应征入伍通知书》。
  7.20102月份: 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四、咨询电话:84022997    黄玉斌

 

 

 

                     青岛科技大学

                        武装部

                        学工部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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