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另,自5月1日起执行夏秋季作息时间,即: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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