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同德路商品房职工:
为尽快做好购房合同的签订、贷款的办理、钥匙发放等事项,请购房职工于7月24日下午——7月27日期间到房改办领取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交通银行(购买5#楼职工)、建设银行(购买1#、4#楼)职工】的相关申请材料,并准备好,以便及时办理贷款。请各院、系、部、处协助传达通知到相关职工。
另:办理贷款、签订购房合同时间安排如下:
8月2日(星期四)购买1#、4#商品房职工办理
8月3日(星期五)购买5#商品房职工办理
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第5会议室(5023)
时间: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注 :1、领取材料时,要在表格处正确填写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2、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
3、未婚人员,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户口未在本地的,要提供暂住证。
5、办理贷款者须现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请携带现金4000——5000元。
计财处、金湖置业、房改办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