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人事厅最新通知,根据省人事厅鲁人发[2006]7号文《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规定,最近将收齐材料到人事厅办理免试证明。
省人事厅鲁人发[2006]7号文规定,留学国外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国家和省突贡专家、国务院和省政府特贴人员、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国外留学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免于外语考试。根据省人事厅要求,今年5月份在教育厅办理的免试事宜需要收齐材料重新到人事厅办理。
办理范围:今年参加职称评审的老师。
证明材料:已经把毕业证学位证交到人事科的老师只需报名即可。新来报到自己持有的毕业证学位证请交到学院办公室,并填写附件《免试审核表》,单位统一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证明材料: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为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的为教育部认证,皆为原件。
截至时间:2006年9月8日 17:00
附件: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