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我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5 年我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工作重点是控制规模、调优结构、突出优势特色。学校要紧紧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能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做好专业建设长期规划和充分论证,逐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注重突出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实现以专业特色彰显办学特色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新专业申报原则: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6号,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号,附件2)要求,不能设置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中的专业;本科专业总数量在50个以上(含50个)的高校,应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为主要目标。
我校本科专业已达72个,2015年原则上不新增本科专业;如确需新增专业,须采取新增与撤销、停招等数量置换方式申请。同时要符合以下申报原则: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应的学科作为依托。
2、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与学校或学院的办学特色相适应。
3、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限制申报社会需求少、发展前景差的专业。
4、严格控制申报省内高校重复设置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三、申报条件:
1、应具有设置本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并形成完整的论证报告;
2、应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主讲;
3、具有该专业必备的、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实习场所和其它教学设施基本条件;
4、应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须停招或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四、如需申报新专业,请于5月31日前反馈。
联系方式:88959197 联系人:张青山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6号)
2、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
教务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