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教师节歌咏比赛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决定,拟定于7月7日、7月8日举行教职工歌咏比赛的初赛环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崂山校区 7月7日13:30-16:00
四方校区 7月7日16:00-17:30
高密校区 7月8日14:00
(二)比赛地点
崂山校区 第二报告厅
四方校区 西礼堂
高密校区 图书馆楼东报告厅
二、比赛安排和要求
(一)每支参赛队演唱一首参赛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各参赛队须自备伴奏音乐(mp3格式音频)并在比赛开始前拷贝到音响室,钢琴伴奏所使用钢琴由大赛组委会准备;初赛环节服装、化妆不做要求。
(三)各参赛队队员及指挥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教职工。
(四)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在赛场外进行候场,比赛时从舞台左侧有序上场,演唱结束后舞台右侧下场。崂山校区候场区为第一报告厅、第三报告厅;市北校区候场区为教职工活动中心。
(五)出场顺序抽签时间为6月16日。崂山校区:15:00,校工会办公室;四方校区:16:00,教职工活动中心。
(六)比赛走台时间为6月30日14:00-17:00。
三、评分标准
比赛由大赛组委会聘请评委进行评分。评分标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数为该单位最后得分。评分标准:
1.精神风貌(2分)
参赛队伍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2.音乐表现(5分)
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能够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各声部协调,表演完整,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配合效果(3分)
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编排形式有所创新。
四、晋级名额
初赛结束后,将对两校区所有参赛队分数进行排名,前9名队伍进入决赛。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艺术学院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