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请示分管领导,决定向市总工会推荐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候选单位1个、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候选人1名,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申报对象需在近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政府类表彰,不包括行业协会类表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山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坚持安全生产,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申报要求: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申报要坚持群众公认、自下而上原则,重点突出一线教职工和科教人员,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推荐。
各党总支限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候选单位1个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候选人1人。
3、申报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方式:每个申报对象需填写简要事迹表及准备2000字详细申报材料各1份传至工会邮箱gonghui7789@163.com;另需要所在党总支的申报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报至工会办公室。
附件:简要事迹表
校工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