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二届青岛和谐使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青民社〔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具体要求:
1、我校推荐名额:1人。
2、推荐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详见通知。
3、请于4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4、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青岛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印制。附电子版,以“人选单位+姓名”为文件名);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印制。附电子版,以“人选单位+姓名”为文件名);
(3)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自设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各区(市)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
(4)《青岛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3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以“人选单位+姓名”为文件名);
(5)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区市的加盖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青岛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A4纸印制,附电子版)。
5、联系人:秦端振、陈超;联系电话:56896;联系邮箱:zyjs4023@126.com。
附件:
1-《青岛和谐使者申报表》
2-《青岛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青岛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关于做好第二届青岛和谐使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