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校直有关单位:
为扩大我国政府奖学金影响,吸引更多优秀欧洲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鼓励相关院校与欧洲院校扩大现有项目的交流规模,深化合作关系,教育部于2016/2017学年继续实施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2016/2017学年申请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支持的项目应为我校与欧洲高校间正式设立的校际交流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两校已签署校际交流协议,欧洲高校承认留学生在我校学习所获得的学分。
2.欧洲留学生将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资助标准
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月,使用方式根据交流协议内容确定。
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ieco@qust.edu.cn。
联 系 人:南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88956298
附件1: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表(2016/2017学年)
附件2: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中欧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项目的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