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 请提前与同级人员调换,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要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值班人员交班时,应提前联系下一班值班人员,并做好值班室钥匙、《值班记录》的交接。
3.及时处理来电、来访、来函,按学校工作程序及时办理或交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处理。
4.认真做好详细规范的值班记录。
总值班室2015年9月——10月值班表
学校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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