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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妇委会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工会  终审: 点击:[] 日期:2015年06月24日

各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在营造文明家风中弘扬家庭美德;立德树人,科学施教,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上效果显著;

(三)思想品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在实现中国梦中建功立业。

二、评选方式

(一)推荐阶段(6月23日—7月7日)。依据上述条件,每单位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审及公示阶段(7月8日-7月18日)。校“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十大孝亲敬老楷模”候选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切实将本单位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人选推荐上来,为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营造氛围。

(二)报送材料:推荐表(见附件)、文字材料和照片。推荐表一式2份;文字材料字数1000,1份;反映家庭事迹、家庭美德和全家福的照片3-5张(jpg格式,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1M-2M大小)。上述三类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并按二级妇委会和候选人姓名命名(例如:材料—张三家庭),发至妇委会邮箱kedafuweihui@163.com。推荐表与文字材料还需上交纸质版。

所有材料请于7月7日18:00前交至图书馆楼5027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957789。

附件:青岛市科技大学“十大孝亲敬老楷模”推荐表

青岛科技大学工会 妇委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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