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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刘祥鹏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数理学院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8月30日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经中国数学会批准,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将由电子科技大学数学学院承办,今年我校将继续组织学生参加比赛,本届比赛预赛在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于2013年3月份的第三周周六上午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举行。

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

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2)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组竞赛内容为本科高等数学内容(高等数学内容为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高等数学的教学内容)。数学专业组竞赛内容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均为数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所占比重分别为50%、35%及15%左右。

(3)报名办法:

2012年9月20日前于数理学院数学教研室(经管楼305房间)报名。

(4)竞赛收费标准:

每个参赛学生要向参赛单位交报名费60元,其中50元用于分赛区,10元交给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分别用于分区预赛和决赛阶段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以及召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费用。

(5)奖项的设立:

设预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预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1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颁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300人。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5名(其中数学类2名,非数学类3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竞赛工作小组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颁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预赛奖和决赛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每份获奖证书,承办单位收取工本费5元。

(6)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预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命制。

预赛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工作,由各个赛区统一安排,由各赛区的竞赛负责人统一部署。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7)联系人

王明辉老师 13698672048 刘祥鹏老师 88958935

数理学院

20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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