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防部、教育部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的精神,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将我校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指还在高校就读至2013毕业的翌年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班学生身份应征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高职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此次预征。
二、预征流程
1、武装部负责编印毕业生应征入伍宣传资料、举办一次政策咨询会等工作。各学院(部)根据通知内容通过班级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和预征程序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2、5月20日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入“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 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交至武装部黄老师处(图书馆楼5032室)。
3、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7月20日前,武装部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5、确认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6、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
三、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大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升学:
(1)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网络、短信平台、QQ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每位毕业生都能了解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做好毕业生预征入伍的组织工作,确保预征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部)辅导员、班主任应对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思想动态进行普查,了解毕业生参军的意愿,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并做好毕业生预征网上报名的指导和后期材料的整理工作。
3、请各学院(部)通知已确认报名学生于6月15日前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至武装部黄老师处(图书馆楼5032室)。
4、详细政策内容请关注“大学生征兵网”http://www.0730hao.cn/
5.如有疑问,请与武装部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532-88958932。
青岛科技大学武装部
2012年5月21日